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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机关纪工委举办机关纪委干部骨干培训班
来源:江苏能源监管办    时间:2017-6-8

    为深入学习贯彻深入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推动《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等党内法规落实生根,进一步提高省级机关机关纪委干部依纪依法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和水平,根据纪工委的年度培训计划,省纪委省级机关纪工委于5月22日—26日举办了省级机关机关纪委干部骨干培训班,省级机关各单位机关纪委书记或副书记、未设机关纪委单位的机关党委纪检委员,各设区市市级机关纪工委书记和1名县(市、区)机关纪工委书记,共100多人参加了培训班。

    本次培训采取集中授课、参观学习、分组讨论等形式,邀请了省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杨光、省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葛夕芳分别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1+N”相关配套制度进行了全面的解读,省级机关纪工委副书记李万高对《案件处理流程》做了系统的辅导讲座,还组织培训人员参观学习了瞿秋白纪念馆、常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新四军廉洁思想教育馆、史侯祠清廉堂。同时,大家还围绕如何学习贯彻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进行了交流研讨,大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作了深入思考,发言思想性和针对性很强,达到了学以致用的目的。大家一致认为,此次培训及时、针对性强,受益匪浅。

   省纪委省级机关纪工委书记周庆祝在开班动员上,对此次培训班的目的意义作了全面阐述,对办好这期培训班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尤其是结合当前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进行了具体的讲解和阐述。周书记在培训小结会上对机关纪委提了四点要求:一是要落实“两个责任”,夯实管党治党责任;二是要健全机构设置,加强纪检组织建设;三是要落实“两个为主”,履行纪工委对机关纪委的领导职能;四是要加强纪律建设,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