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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制办召开“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试点工作座谈会
来源:江苏能源监管办    时间:2016-11-26
    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和省政府法制办“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试点工作部署,扬州市、海门市、宜兴市和省财政厅、省海洋渔业局扎实推进试点工作,按期完成试点任务,取得较好效果。11月24日,省法制办在扬州市召开试点工作座谈会,全面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分析研判当前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步全面推开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进行了部署。各设区市法制办分管主任和负责文件审查的业务处室负责人、省直管县(市)和部分县(区)政府法制办主任以及部分省级机关法规处长参加了会议,省办周福莲副主任到会并讲话。